• 专业资质:执业律师(执业证书编号:1440120********42)
  • 执业律所: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
  • 详细简介:湖北人,华中师范大学法律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广东省法学会会员。本人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从事律师职业,从业以来先后通过200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2005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学功底扎实,法理清晰,办事勤勉,一丝不苟,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普通合同纠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房地产)、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以及刑事辩护案件!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且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2006年4月被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评为“广州市“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个人”。接受广州《信息时报》社邀请,多次主持其周末法律热线。因本人热心法律援助事业,办理过给被援助对象争取几十万元赔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认真负责。2010年1月被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评委2009年度番禺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12月又蝉联这一荣誉!曾提供过法律服务的部分客户: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沙圩二村民委员会、广州健峰酒店用品有限公司、广州健浩电气有限公司、番禺环保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番禺喜悦假日酒店发现有限公司、番禺粤台有限公司、广州嘉达玩具有限公司、瑞新发展有限公司、番禺裕源时装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萧岗第三经济合作社、北京东方龙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基本执业经历:2001年7月-2003年2月,湖北于勤律师事务所工作,2003年3月-2007年6月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7月至2008年10月,广东成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广东金本色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电话:137******.QQ:196******。网址:www.zhanglawyer.cn办理的部分案件如下:周某故意伤害、抢劫杀人案件:广州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期间,周某交代其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另一件抢劫杀人案,广东省高院裁定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又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上诉后,广东省高院又裁定发回重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服判。经本律师辩护,此案历经4年,广东省高院二次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一审,最终经过不懈的辩护,留下了被告人的生命!***奸幼女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上诉。经本律师辩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姜某酌情不起诉案:姜某某系高中三年级学生,在上学途中盗窃一辆摩托车,摩托车价值四千余元,事发后摩托车被发还给被害人。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经本律师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告人姜某重获新生,无罪之身轻松踏上继续求学之路。罗某诉某单位、李某交通事故案件:罗某乘坐同事李某的摩托车外出宵夜,路遇交通事故,被某单位汽车撞伤,罗某无责任。经鉴定为4级伤残,由于罗某无力支付诉讼费,经申请,法院予以了司法救助,后法院判决某单位与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过艰苦执行,从某单位处全额执行到60余万元的全部判决款项。广州某某公司诉开平某建筑公司工程建设合同纠纷案件:广州某公司系装修公司,开平某公司系工程总包公司,将工程中的水电安装业务分包给广州某公司承接,工程完工后,开平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项便不再支付工程款,经过一审,开平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驳回管辖权异议,开平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一审判决开平公司向广州公司支付拖欠的全部工程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开平公司不服上诉,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广州公司申请执行,开平公司申请再审,广州中院裁定决定再审。再审再次驳回开平公司全部再审请求,维持原终审判决。再行执行,后全部执行完毕。陈某下班路遇交通事故案案件:由于陈某系公司员工,在此案件中,陈某交通事故受伤,侵权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此种情况属于工伤,而陈某所在单位并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经过工伤认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仲裁和损害赔偿案件一、二审,为陈某获得了双份的赔偿。

如何选择好律师?

  • 找专业对口的,准确!

    选择您遇到的纠纷问题专长律师,能够更加专业、有针对性地解决您的问题。

  • 找案例丰富的,放心!

    选择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更加熟练地解决您的问题。

  • 找网站合作的,靠谱!

    网站合作律师经过网站的三重审核,能够更有效保证您的利益。

  • 找活跃度高的,高效!

    回复咨询越多、用户评分越好的律师往往具有较好的口碑和高效的处理效率。能够更加快速地解决您的问题。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



请填写手机号,我们会将律师联系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恭喜您,您已成功获取律师联系方式


提示:律师联系方式已发送至您的手机,请注意查收